「八月三十号。
入学第二天,导师有点烦,没什么分寸,问了我很多问题。我不想回答他。
遇到的三位舍友人都挺好,很自来熟,送了我一瓶饮料,所以我也买了三瓶饮料送了回去。
中午和舍友一起吃饭,大家都在说庆祝住一间寝室。
今天没给姐姐打电话,时间太晚了,不想打扰她休息,但是姐夫还没睡,所以我找了姐夫,问姐姐的身体情况。
姐夫说姐姐的食欲比以前高了很多,就等着我放假回家陪她出去逛街。
姐姐还送了我一支钢笔,很好用,我很喜欢。」
说来可能不信,我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画面就是时临亦写的日记。
虽然很不好意思,但我真不是故意的。
谁知道他在写日记的时候我正好醒过来。
好在他没发现,要是被他发现,我就完啦。
毕竟日记这么隐私的东西,怎么能被第二个人看到。
啊不,现在应该是第三个人了。
这么说好像也不对,没有第三个人,只有第二个人,毕竟我应该算不上是一个人。
大概是刚醒来没多久,我可能还有点迷糊,很多事情都不太清楚,差点连自己的身份都忘了。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一支钢笔,很贵很贵的钢笔。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有了意识,还能看见周围,但不得不说,这感觉实在太新奇了。
眼前全部都是一些新奇的玩意——放在桌子上的电脑,时临亦会用它打字,也会用来搜索信息;放在衣服口袋里的手机,时临亦会用它打电话,联系人,看视频;时临亦还给我准备了一个笔架子,透明的,方方正正。
大多数时候,时临亦会把我放在他的衣服口袋里,很多时候我只能通过那一点点的缝隙观察外面的情况。
偶尔时临亦会把手塞进口袋抓着我,搞得我很不舒服,就像被石头压住一样,又重又难受。
但我毕竟是个身价过万的钢笔,这点重量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我就非常习惯时临亦把我塞进口袋。
比如现在,时临亦要和舍友出去吃饭,他就把我放在了衬衫贴袋里。
我很满意。
比起斜插袋,我更喜欢待在衬衫贴袋里,这样我能看到更多东西,感觉上也更舒服。
衬衫贴袋并不高,我正好可以借此机会四处看看。
他们要去的地方似乎有点偏,路边的树木越来越稀疏了,搞得我心里发慌,担心他是不是被骗了。
他们也才认识不到一天,现在又这么晚,要是遇到危险了怎么办?
我焦急地左右乱看,试图记住路线。
刚十字路口拐了个弯,直走到了下个路口左转,然后再左转,右转……
不行了,根本看不清。
时临亦挡住了我一半视线,害得我只能看到一半,脑袋嗡痛。
气得我眼一翻,不管了,我又不是人,我还动不了,就算记住了也没用。
我理直气壮躺下,感官全集中在笔尾,躺得服服帖帖,舒舒服服,才不管时临亦呢。
被欺负了也活该,让他这么轻信别人,到这么偏的地方。
“我跟你们说,我提前几天就做好了攻略,别看这地方这么偏,实际上可火爆了,咱们学校的都喜欢来这里吃烧烤。”
一个陌生的声音传进了我的耳朵里,我机灵爬起来,看到了一位留着寸头的男生。
唔……长得不错,眉骨锋利,五官硬朗,性格跟时临亦比起来更加热情一点。
我喜欢这样有活力的人。
时临亦太沉沉了。可能不了解时临亦的会觉得他高冷沉稳,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高岭之花,但我是谁呀,我是他经常带在身边的钢笔,经常出现在别人没注意的地方,了解时临亦就跟了解我自己一样。
好吧,我不喜欢说谎,我承认,时临亦长得不赖,而且很有被老师赋予重任的气质,能让人感觉到安全感,就是不太爱笑。
要是多笑笑就好了。
我喜欢他笑起来的样子。
我在笔身里来回跑动,跑到笔尖跑到笔杆跑到笔尾,心里有些烦闷。
就在刚刚,我好像看到了时临亦笑起来的模样,眼睛亮莹莹的,唇角弯弯的,只是我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对。
那好像是时临亦十五岁的样子吧。
我记得他十五岁的时候我还没有产生意识啊。
奇了怪了,我不会因为太想看到时临亦笑所以产生幻觉了吧?
虽然时临亦是不太轻易笑,但我不至于期待到这个地步吧?
鸡皮疙瘩都要掉一地。
撇撇嘴,我再次龟起来。
时临亦的交际圈子我没什么心情记住,说到底都是时临亦的同学朋友,到头来我认识他们,他们不认识我,多尴尬啊。
顺便郑重申明一下,我虽然不是人类,但我拥有人类的羞耻心,我愿将其称为笔界笔权。
有一说一,这家烧烤店烤出来的肉太香了,隔着这么远的距离都能闻到。
难怪这么受欢迎,放眼望去,几排溜子全是人。
这要是不受欢迎必有黑幕。
我咽了咽不存在的口水,肉汁和辣椒籽的香味直往我笔杆里钻。
眼看着在座所有人都吃上了烧烤,我感觉我的肚子跟着咕噜噜叫。
恨铁不成钢,着实恨铁不成钢。
明知道吃不到还叫唤。
要知道我一届钢笔的肚子里只能装墨,装不了烧烤。
身后时临亦倒是吃得挺香,一串接着一串,吃的那叫一个斯文优雅,一口两块肉,三口一签子。
我仰着头目光如炬,恶狠狠地瞪着时临亦,期望他有一点自知之明,把我放到斜插袋里。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久到我精神萎靡,眼睛酸痛,恨不得窝在笔身里打滚,时临亦都没有丝毫动静。
……
我生气了。
我真的生气了。
他下次用我写字的时候我绝对不会出一点墨!绝不!
“时临亦,你不怕油滴到身上吗?”
这声音犹如天籁,如同一束来自天堂的白光打在趴着等死的我身上,有那么一瞬间,仿佛看到了天使。
我顿时一个激灵站了起来,扒着笔头巴巴地望着时临亦。
时临亦放下串串调了一下坐姿,这个角度,我看不到时临亦的表情,只能从动作上猜测他的想法。
时临亦似乎把那个人的话放在了心上,因为我看到他肉都不吃了,第一时间低下头看衣服有没有脏。
差点忘了,时临亦有洁癖。
活该。
我幸灾乐祸极了,格外希望时临亦身上的这件白衬衫沾上油渍,想看时临亦淡定的表情崩塌的样子。
我还从来没见到过时临亦那样呢,不知道今天能不能见到。
要是见到了,我就勉为其难原谅他一下吧。
时临亦似乎只是检查一下衣服有没有脏,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就像是完成任务一样,检查完就继续吃烤串了。
不知变通。
我气得咬牙切齿,到处咬着笔杆不放。
我听到时临亦说:“没事,脏了回去洗就好了。你们晚上睡得早吗?”
“怎么可能,好不容易上大学了,还那么早睡干嘛,而且明天又没有早八,今晚肯定要通宵啊。”
还是那个寸头大哥,笑起来声音爽朗爽朗的。
我把自己挂在笔头上,双手扒着笔帽不住地看向寸头大哥。
他叫什么名字来着?时临亦好像没写在日记上。
我仰头再次看向时临亦,时临亦这个人,虽然不爱笑,但感觉和谁都能玩得来,偏偏又长得帅气,凭这张脸也能让人下不去手。
“我睡得也晚,晚上要不要一起看场电影?”
时临亦一边说话一边握着我把我塞进了裤子口袋。
喔……我忘了,衬衫没有斜插袋。
是我错怪时临亦了。
然而心里的愧疚只维持了一秒,我照旧恶狠狠地盯着时临亦,牙齿上下打磨。
没有斜插袋不是理由!
他明明可以更早把我放进裤子口袋!
裤子口袋里面要比衬衫贴袋更昏暗,整支笔都陷了进去,视线所及之处只有头顶有一点光亮。
我在笔盖的位置躺下,这样我一抬眼就能看到光。
时临亦今天穿的裤子是黑色的,导致光线很难渗透进来,而且日落过后就是黑夜,届时能看见的事物只会更少,视线更加狭窄。
我不在乎这些。
产生意识之前,我没有看不见的这个概念,产生意识之后,因为经常被时临亦塞进口袋出门,所以黑夜和白天没多大区别。
我只要等一段时间就好。
在这期间,我可以睡觉,可以发呆,可以玩闹,时临亦从来没有因此生过气。
我撇撇嘴,时临亦刚才让我不高兴了,我不高兴了,他也没法高兴。
我准备恶搞他一下。
我记得很清楚,时临亦有非常严重的洁癖,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他还能忍住,但自己独身一人的时候,脸色一定会变得很阴沉。
所以我要为他准备一个“惊喜”。
钢笔有笔盖,笔墨渗透不出去,这点我太明白不过了,而且时临亦的日记上写了,他这是第一次用我写字。
我是他姐姐送给他的入学礼物,昂贵的,崭新的,流畅的高级学习用品。
往往高端昂贵的学习用品,是不会一用就坏的。
我滴溜溜地转着眼珠子,顽劣的想法在我的脑袋里一闪而过。
我可不愿意被当作破烂扔掉,所以我必须小心谨慎,不能让时临亦觉得我不值这个价。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的眼皮不断地耸拉,上眼皮搭下眼皮,浓厚的困意席卷而来,我感觉自己下一秒就要睡着了。
现在几点了?时临亦还吃着么?
我心里冒出问号,时临亦不是说等会去看电影吗?怎么还吃着?
他胃口也太好了吧。
我费力地爬起身看向对面,寸头大哥正和旁边长相清秀的青年说话,青年显然吃差不多了,没再动签子,寸头大哥手里倒是拿着两串烤肉丝毫不顾形象地“呲溜”吃了下去。
时临亦也没有动手,他旁边的人也是。
四个人中,只有寸头大哥还在吃。
困倦感不断侵蚀着我的大脑,还蛊惑着我的身体和内心,让我被迫昏昏欲睡。
太过分了。
我也想看电影。
长期过着单调枯燥的日子,看着日复一日的风景,我也想尝试尝试新鲜的。
这次难得时临亦提出看电影,我不想错过。
听个声都是好的。
我打了个哈欠,心里产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我不会又要失去意识了吧?
下次醒来会不会又是时临亦写完日记的时候?
那我要怎么恶搞他?
本来还想趁着时临亦写字的时候多出点墨,给时临亦一个惊吓,可要是我失去了意识怎么办?
一直以来,我都主观忽略了这一点。
我不愿意去想这些,这种事情我心里跟明镜似的清楚。
正因为太清楚了,所以每次清醒的时候,有意识的时候,我都不去想这些。
不去想我还有多少时间,不去想我下次能不能醒过来,不去想我会不会因此消失,不去想这一切会不会是我做的一场梦。
我珍惜这段时间。
某种意义上来说,时临亦是我的拥有者,我最终的执笔人。
只要他不把我丢掉,不把我送人,他都是我的持有者。
我也只有他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