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恶的转变,最后自我毁灭也得来一场彻底的复仇,整个故事都是靠她推动的。这魅力不能差。田月月只存在于回忆中,她的悲剧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太多事她不懂了。她没有弄懂自己的爱,也没有弄懂别人对她的爱。一个学着芭蕾舞的天才少女,她与安思北是青梅竹马,他们暧昧着而又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田月月一直以来的梦想,就是考进芭蕾舞团,成为一名真正的芭蕾舞者。至于关卫民,他是高干子弟少年时代非常混账不学好的那种高干子弟。那年头,高干子弟也没什么钱权,但犯浑是第一名。安思北参军入伍那一年,关卫民在舞蹈教室外偷看,看到了一个人、没有伴奏,就那样跳舞的田月月,被纯粹的美丽征服。他想和这姑娘好上,但这姑娘根本不理他。再之后,关卫民追求田月月不得,又看到了放假探亲的安思北与田月月出双入对,然后就爆发,犯浑了。他用芭蕾舞团的入团名额诱惑田月月,田月月拒绝了,虽然她很想成为真正的芭蕾舞演员,但绝不是以这样的方式经过这样一遭,她反而更恐惧关卫民了。田月月小时候,爸妈就卷入了一场风波中,他们被一名官员拿捏,最后死的不明不白。这给田月月留下了很深的阴影,她一直很畏惧握有权力的人。田月月面对关卫民已经是惊弓之鸟了,在关卫民的母亲为了儿子找到田月月强迫威胁她时,她的恐惧达到顶峰。她不愿意,但又害怕关卫民家里打击报复,不只是报复她,还有可能报复安思北。恐惧和无望之下,她最后的选择是自杀。这样一个角色,她会成为关卫民洗心革面的转折,会成为安思北黑化的原因,最终导致十五年后,一场复仇。回忆篇讲清楚为什么安思北要在关卫民毫无防备地情况下,将他拖入无间地狱。没有直接杀了他,而要玩弄他,让他不断参与到残酷游戏里。变态总得有个理由,田月月小时候的经历让她对强权有阴影,当关卫民的妈妈威胁田月月后,因为害怕,也因为她要保护安思北,她决定去死。投水死的。投水而死是凄美的意向,偏僻的湖边,穿挂颈红裙的年轻女孩儿这条裙子是安思北去年买来送她的,但因为实在是太扎眼了,怕被人说骚,她想穿,但一直没穿。她现在决定要去死了,一点儿也不用在意别人的目光了,所以她穿上了最想穿的红裙。程程是慢慢走进冰凉的湖水里的,现在是冬天,冷的够呛,但程程一点儿没表现出来。这个时候她需要做出的其实不是真实的表演,而是一场艺术化的死亡。在慢慢走向湖底的时候,她忽然想到了期末大戏时她鸣凤。鸣凤也是投水而死的。鸣凤其实和田月月有相似之处,她们都受到了强迫,都因为不愿意,选择了干干净净地去死。她们的区别是,鸣凤要更加卑微,这和她丫鬟的身份有关,她始终想的是,爱一个人是要为一个人铺路的,只要那个人能平平顺顺的就好。所以她没有想过真的和觉慧在一起,哪怕没有人强迫她去做妾,她也不会嫁给觉慧,她觉得觉慧应该娶一个更好的女子。这个女子读过书,知书达理,和觉慧身份相当,嫁给他不会给他带来一点儿麻烦,还能帮到他,让他得到所有亲友的祝福。田月月内心深处却深知安思北爱自己,他们在一起也没有任何问题。不过她保护安思北的心,和鸣凤想要为觉慧铺路的心是一样的。本来程程应该就这样静静地走下去,直到湖水淹没她才对。但她想到了鸣凤,忽然低低地喊:“思北。”大声一些:“思北。”高声喊道:“思北|你怎么不来”如诉如泣,像是彻夜歌唱的鸟儿,要呕出鲜血。安思北人在军营,当然来不了,他如果在田月月身边,故事就不会是这个故事了。笃定自己是被爱着的,这很简单,这也很难。水中的程程在镜头里呈现出微妙的样子,像是能看清脸的,又像是看不清的。只能看到红色的裙子纠缠包裹住她,像是一团血,落在水里也不散去。这个镜头没有喊停,程程就放任自己的身体沉在水底。她本身是很会游泳的,毕竟游泳的锻炼效果很好。她对水并不害怕,这场戏在入水这个阶段,不至于因为过于恐惧而影响到表演。现在她整个人沉在水中了,她也只是控制着自己的呼吸,在导演不喊停之前,任由身体往下沉。这其实是不真实的,真实的投水应该会出于求生本能挣扎,绝对不会这么平静,这么漂亮。告诉控制欲强顶级画面摄影师自己轮回秘密,他拍视频告白让我相信他爱我《夏了夏天》热血桀骜真弹琴神配乐的乐队青春剧,我苹果头,妆容很简单,呈现在镜头前就很有乖乖女的感觉。再加上校服,就是个学生了。这是艾米这个角色日常的样子,艾米曾经是叛逆少女,后来因为家庭变故,就浪子回头了。为了能让女儿好好学习,告别过去的影响,艾妈妈就给艾米转学了,这也是艾米在林星和小杰的学校出现的原因。学校里的同学都认为这个新同学是个乖乖女,甚至有些内向怕生。林星来找艾米,想要让她加入乐队,然后就被同学们起哄了,以为林星是在追艾米。夏喻男主角林星想要邀请小杰加入自己的乐队,一个弹贝斯,一个打鼓小杰架子鼓打的很好,也很爱乐队,但他非常高冷,不能说你让我加入我就加入,当然就拒绝了。林星不肯放弃,最后小杰只能在教室外的走廊上,指着教室里一个明显是乖乖女样子的女生说:“要我加入乐队也可以,但我要她做乐队的吉他手。”他给出的理由是,他最喜欢的乐队就是女吉他手,所以没有女吉他手他就不加入了。他喜欢乐队有女吉他手是真的,但随便指了一个不认识的女同学,就有变相拒绝林星的意思了。小杰指的女同学,正是转学到新学校的艾米。艾米缓缓转头,与林星有一个对视,林星纠缠艾米,想要艾米做乐队的女吉他手。虽然小杰只是随口说的,但林星为了让小杰加入,也只能硬着头皮缠着艾米。他的计划是,招艾米入队。至于她不会吉他,不懂音乐,那不是问题。到时候小杰入队了,她就可以离队。他也是用这一条说服艾米的,承诺绝对不会耽误艾米太多时间,骗到小杰就收手。对此,前叛逆少女根本懒得理他。一开始还披着乖乖女的皮,不好展现真我。后面把她弄烦,终于在其他同学都不在时暴露了,直接对他抬了抬下巴:“你要组乐队,关我什么事?”林星有点被叛逆少女的气势飒到,小声说:“你不是不忙吗,不会浪费多少时间的|我有空,关你什么事?”聊爆了,没法往下聊了。元旦那一天,已经高二的学生们也没有放假。不过他们晚自习没上,大家在教室里开元旦晚会过节元旦晚会时有个小抓马,大家玩击鼓传花,花传到一个人手上停住了,这个人就要表演一个才艺。在某些人的刻意控场下,花被传到了一个男生手上。这个男生平常特别沉默寡言,身上总是脏脏的,属于被排挤欺负的对象。几个特别坏的男生把花传到他手上,就是为了戏弄他,看他出丑。艾前不良少女米,看了就来气!便替这个同学出头,站了出来:“人家不会表演,我做黑骑士,替他表演!”然后就借了一把吉他,solo了一段,非常华丽被别班的林星看到,心理活动大约是这就是我想要的吉他手,于是假戏真做的剧情上演,开始真心实意地想要艾米加入自己的乐队。林星就真要拉拢艾米了,艾米加入乐队。艾米的母亲是一位非常出色的语文老师,父亲则是十年前就离家出走的混账男人。艾米曾经不明白为什么母亲对自己的管束那么严格,不允许自己做这个,不允许自己做那个,包括她最喜欢的音乐,母亲更是沾都不许她沾,她只能自己偷偷去学。这就导致了艾米十三四岁青春期时的极端叛逆,她将攒零花钱买的吉他从寄放的朋友家取回,光明正大地在家里弹吉他、和母亲争吵,甚至有的时候还会深更半夜出门,然后彻夜不归。她和自己认识的玩音乐的朋友到处赶场,也不谈钱不钱的,就是享受用音乐抓住自我的过程。她在最青春、最有激情与力量的年纪里,拼命地发散自己的力量,要用自己小小的身躯去对抗世界!艾米与母亲的和解,是在父亲的消息传回来后父亲死了。艾米对父亲印象不深,也不可能有深厚的感情,但她就像正常的孩子一样,也会想象父亲是什么样的。现在她知道了在去领回父亲的骨灰的路上,母亲在火车上终于向女儿吐露了曾经。她的父亲年轻时是学音乐的,他读大学时就像那个时候的时髦音乐青年一样,组了个乐队,在圈子里挺有名气。那个时候在同一个城市读师范大学的母亲,被同学拉着看了一场乐队的拼盘演唱会,然后就被那样的激情震撼了。从小作为一个乖乖女,母亲从来没有叛逆的时候。但偶尔、偶尔,她也会想要出格,可以说她这一生最出格的事情就是选择了父亲明知道自己是留不住他的,还是义无反顾。父亲为了母亲和女儿,安分地过了几年家庭生活,一边做音乐老师,一边玩乐队,乐队更像是一个副业。那个时候,母亲以为这样就好,能一直下去。直到十年前,艾米才四五岁时,父亲离家出走了。一切的东西都留给妻子和女儿,他穿着一件结婚前买的旧棉衣,背着自己的琴就出发了。“妈妈恨过爸爸吗?|恨过,又爱又恨有的时候恨的厉害了,又不恨了。我恨他奔赴向音乐,只想着他自己,但后来一想,那不正是我最初疯狂爱上他时,他的样子吗?”正是因为父亲奔赴向了音乐,母亲才只能牢牢抱住艾米,当艾米展现出对音乐的热爱,以及极高的天赋之后。母亲并没有一般家长的喜悦,他感受到的只有冰冷的痛苦,一切都像是多年前的重演。她的女儿真像他,真是太像他了。这一路是和解之路,当母亲决定放开她,让她自己选择自己的路时。艾米看到了母亲一丝不苟的发髻里的白发,看到了母亲眼睛里的疲惫与爱她意识到了自己有多可恶,决定好好做个乖乖女,让母亲放心。再后来,就是母亲暂时去乡村支教,自己转学,认识林星和小杰新的青春篇章开始。至于艾米为什么会加入乐队表面上是她成绩差的要命,想要好好读书,考上大学,哪怕是三流大学,也是不太可能的。于是林星开条件,她加入乐队,他给她补课,保证她能考上二本(林星是学霸)。实际上,未尝没有艾米心中本来就蠢蠢欲动的原因。这样的艾米,到底会是什么样的?校庆晚会上,林星、艾米和小杰的三人乐队热潮将会第一次演出。学生们冷漠又无聊,反衬出热潮乐队的成功在他们表演的时候,这些学生们是从冷漠,慢慢转为热情的。夏喻林星有点儿紧张,作为主唱停了一两秒,没有给队友们开始的信号。程程艾米看向她,难得在不是乖乖女状态下笑了一下,凑近麦克风,又看向他:“上吧,英雄!”在队友的支持中,夏喻获得了力量,于是前奏奏起,吉他、贝斯、架子鼓相互配合,是喧嚣而清亮,具有穿透力的乐声。夏喻作词作曲,可以说是杰作,所以哪怕是没有传唱开的未公布作品,也在第一时间抓住了听众的耳朵。林星开口唱了第一句:“我不知去向何方,但我已在路上!”这首歌名叫《我》,应该是整部最像自白书的歌了,类似于画家的自画像。不管好不好,总得有那么一个。这首歌在热潮乐队初舞台亮相,也很合适,这是一切的开始,一切的开始应该就是我本身。从夏喻唱出第一声开始,就有石破天惊的感觉这不像是电视剧拍摄现场,而更像是演唱会现场。“我说新时代要开始,然后新时代来到!”程程明明没有开口唱歌,却和他保持了势均力敌,一起在画面上拉扯观众的注意力。艾米,嘴唇紧抿,眼睛亮的惊人,她呈现出一种病态的热烈。这种热烈并不是从疯狂的喊叫、大的肢体动作中体现的,相反,一点儿也不外放,一切都很收敛。仿佛是雪崩之前,断崖上鼓起的雪包,一点点声音就足够带来一场声势浩大的崩塌世界真安静,安静地沉重,让人喘不过气来,这是引而不发的力量。她收敛着的热烈,力量是一点儿也不弱的。这个时候的艾米甚至比夏喻更符合音乐人为音乐、为舞台痴恋的形象,热烈、尊严、折磨,还有不顾一切。夏喻这个时候还能和程程势均力敌,这已经是他原本歌手身份加成,现在又有主唱身份加成的结果了!如果不是这样,单论演技,他是要被程程按在地上锤的。夏喻属于是讨巧了,他唱的时候是林星,更是夏喻,他在音乐上投射的感情和专注让这一段戏具备了感染力,显得极其真挚有力。就像一个优秀的歌手,在自己的演唱会上唱一首歌,谁又能说现场不让人感动,没有激情与张力呢?程程不同,她是在表演。这个时候的程程想到了回档中去天空音乐节那一次那一次,她在舞台上表演,好像伸手就抓住了青春。下一刻,她就知道自己成了,自己能走出这次回档了,“我要光耀这大地三十年不见颓势,直到老去。不是输给了谁。而是岁月如歌,终有结束!”艾米的吉他弹奏简直是在炫技,与此同时她还在最后给林星和声。最后的最后,仿佛是有意,也仿佛是无意,林星看向了艾米,仿佛是要确认什么。而艾米,自顾自弹奏,自顾自和声。主角三人组。小杰背后背着一个军鼓包,前面是一个镲片包(他们是小乐队,不可能有演出就托运全套的乐器,就只能自己人肉运输乐器。吉他、贝斯还好,鼓手是真的虐,大多数时候只能用主办方提供的架子鼓。小杰有自己的坚持,一套鼓里别的也就算了,军鼓和镲片一定要用自己的),吉他包和贝斯包也挂在他身上